通报制度,围绕灾后恢复重建、扩内需保增长、民生工程、行政
效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基层政务公开、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大问题、重大款物公开信息。完善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机制、重要事项新闻发布预案、新闻发布社会评价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增强新闻发布主体意识、主动意识,及时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情况的新闻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权威准确发布新闻。定期对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建设高素质新闻发布队伍,提高政府部门与媒体双向互动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岗位设置,完善职能职责并在醒目位置公布;机关及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全面推行工作去向留言制。在网上统一公示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项目目录、办理流程等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窗口吊牌、政务公开栏等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名称、办理时限、办理状态等信息。将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招投标结果在中心网站公布。设立信息查询系统,提供办事指南及流程信息、审批结果公示信息及其它相关政务信息查询。坚持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部门设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要及时办理和回复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企业界及群众办事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到政务服务中心视察、评议。(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办好“阳光政务”热线。制定“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评。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跟踪督办。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向党委、政府报告,责成相关部门限时整改。对问题处理率和群众满意度高的及时通报表扬,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引发集访、群访、重复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带头上线。继续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上线工作。(牵头单位:市监察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办好政务公开栏。各级各部门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和明确的办事指南,统一制作干部职工岗位座牌,实行佩证上岗。已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的单位,要认真进行规范和完善,未设置政务公开栏的单位要立即制作,尽快上墙。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设立电子触摸屏,发放便民手册,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