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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部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部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的通知
(鲁政字〔2009〕12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要求,山东作为首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5个试点省份之一,省政府决定自2009年2月28日零时起,一次性全部停止了山东境内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改革,省政府决定,自2009年6月10日零时起,对220国道长清孝里收费站等10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

  附件:停止收费的220国道长清孝里收费站等10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停止收费的220国道长清孝里收费站等10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名单

收费站

编 号

收费站名称

所在路线

站 址

备 注

  

济南市

   

1

4

220国道长清孝里收费站

G220

K247+260

 
  

潍坊市

   

2

109

省道217诸城收费站

S217

K193+000

 

3

111

省道222诸城收费站

S222

K119

 
  

泰安市

   

4

63

蒙馆路泰安华丰收费站

蒙馆路

K86+200

 
  

日照市

   

5

12

222省道五莲芙蓉庄收费站

S222

K201+400

 

6

48

206国道莒县收费站

G206

K430+300

 
  

临沂市

   

7

34-1

国道205兰山收费站

G205

K823+200

 
  

德州市

   

8

101

省道101三唐收费站

S101

K91+00

 
  

聊城市

   

9

97

国道105谷堂收费站

G105

K423+400

 
  

菏泽市

   

10

57

G220线菏泽收费站

G220

K43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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