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指示精神和要求,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突发一级、二级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协调突发三级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支持、督导各区、县实施突发四级(一般)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和部署跨部门、跨地区的防控应急处置。
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食品局,由市畜牧食品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动物防疫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启动本预案后,市政府应急办与其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动物疫情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向指挥部提出处置方案及工作措施建议;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理工作;收集、汇总疫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市和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警、信息披露和新闻发布筹备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部门(单位)职责
(1)疫情扑控
市畜牧食品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市应急救援支队及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迅速集结队伍,调集应急物资、设备和设施,赶赴事发现场,展开畜牧业、林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调查核实,并组织实施对疫区、携带疫病动物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封锁、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应急措施。
(2)卫生防疫
市卫生局、市畜牧食品局:立即组建医疗卫生救援队赶赴疫区,组织开展现场病员救护,转移外送重病人员,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人间疫情监测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做好饲养环境消毒、畜禽免疫及检疫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3)流通监管
市畜牧食品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按照指挥部指令和相关规定,负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疫区及受威胁区域畜禽运载工具与车辆进行消毒,加强对进出人员疫病监测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实行严密监管。
市商务局:负责生猪屠宰场(厂)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做好疫后相关畜禽产品市场的恢复和开拓,配合抓好畜禽产品设限的应对工作;保证应急所需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4)交通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和病员及应急物资(药品、器械、食品)、设备设施的运送,确保安全、快速。
(5)后勤保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