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遂宁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1 总 则
1.1 目的
迅速控制、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我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一级(特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重大动物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指导全市开展动物疫情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负责控制、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预案成员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级人民政府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反应迅速、措施有力、防控及时。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宣传,树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公益责任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积极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2 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2.1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畜牧食品局局长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市畜牧食品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经委、市消防支队、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遂宁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