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证复印件;
3、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责任编辑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编审、编审)》或其他符合注册资格条件的证明的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见附件2)。
五、登记注册程序
(一)登记程序
1、申请登记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从网上下载《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
2、申请登记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将填写好的《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出版单位人事部门。
3、出版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请登记人员的《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填写《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电子版)》,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本单位符合登记条件人员的材料。
4、登记注册办公室对出版单位提交的登记人员所有材料进行复审,并将《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电子版)》导入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
5、申请登记的人员登录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并提交网上登记申请。
6、出版单位信息管理员登录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申请登记人员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初审。
7、登记注册办公室对申请登记人员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复审,并将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信息提交总署核准。
8、登记注册办公室在符合登记条件并经总署核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上加盖登记专用章。
(二)注册程序
1、申请责任编辑注册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从网上下载《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
2、申请责任编辑注册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将填写好的《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出版单位人事部门。
3、出版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注册人员的《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填写《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电子版)》,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人员的材料。
4、登记注册办公室对出版单位提交的注册人员所有材料进行复审,并将《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电子版)》导入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