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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第2号的答复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第2号的答复
(川建办理工作函[2009]56号)


翟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灾后重建城乡建设实施规划完善及运行工作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于我们做好当前灾后重建城乡规划工作有建设性意义。非常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建议中涉及我厅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各方在灾区开展了一场战天斗地、气壮山河、艰苦卓绝的抗震救灾斗争,目前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阶段。城乡科学重建,规划必须先行,在国家有关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正式印发后,省政府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快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协调省内外300多家规划设计单位、4000多名规划技术人员,在地震灾区集中开展了一次城乡规划编制“大会战”。各地针对灾后恢复重建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创新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整合各方力量,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加快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现已完成了39个重灾县(市、区)、686个镇乡、2109个村庄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为城乡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规划指导和建设依据,基本按期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成都、阿坝等市州还将本地区恢复重建城乡规划向社会公众集中展示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灾后重建的良好氛围。省建设厅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技术文件,积极指导地震灾区做好城乡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建设工作。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述,鉴于灾后恢复重建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各地编制城乡规划的时间紧、任务重,加上有的因地震灾害和工作力量等条件所限,规划前期工作滞后和基础资料不齐全,使一些地方得城乡规划编制深度不够、内容不完善,需要在下一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中作进一步明确细化,补充完善所编规划的不足,以更好地指导重建实施工作。我们将在下一步城乡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中,认真研究和采纳您的宝贵建议,努力确保我省城乡恢复重建在科学规划的指导下有力、有序、有效地进行。

  最后,再次忠心感谢您对我厅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支持,我们也希望在今继续得到您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李根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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