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滁州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滁政〔2009〕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监管分局认真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滁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监管分局为2008年度滁州市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中国人民银行滁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滁州监管分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贯彻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引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