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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建设系统宣传工作的意见


  (二)主要原则

  1、坚持服务全局,促进工作联动。要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心抓宣传,宣传工作要主动融入到全局之中,在服务全局中造氛围。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使市与县(市)区之间,机关与委属单位之间,委属单位相互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2、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工作活力。建设系统宣传工作要紧密结合“中提升”战略、重大项目会战攻坚的深入推进,依托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专访等多种形式营造氛围。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反映实情,注重把握建设系统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宣传形式,创新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发挥精神动力的作用。

  3、坚持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在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过程中,必须统筹安排,提高效能。既要重视宣传“中提升”、住房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又要注重报道重点项目、典型人物和群众参与的鲜活事例,既要宣传上级的指示精神,又要反映各地和相关部门的动态情况,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提供有力的保证。

  三、建设系统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重点宣传建设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和解难创优、服务为民的良好业绩。以深化“方便在建委,满意在建委”为主题,以扎实推进“六大惠民行动”为实践载体,积极宣传市建设系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动态、鲜活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反映建设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牢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不断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举措和成效。及时总结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展示建设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工作举措、重大进展,力争在中国建设报和市主流媒体推出重点报道。

  (二)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破解难题、创新机制的新举措、新进展。以“创新服务保增长、提高效能促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为指导,大力宣传建设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建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实施重大项目会战攻坚的重大成就;大力宣传建设系统在实施“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战略中“狠抓落实”工作亮点;大力宣传建设系统在重视民生,改善民生,落实住房保障,加强建筑节能方面的新举措,宣传先进典型,破解工作难题,推动面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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