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建设系统宣传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海曙区房管处,委直属(代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大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实现系统宣传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宣传报道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建设系统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建设系统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设系统宣传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建设系统舆论环境的营造和系统整体形象的提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系统宣传工作,是提高城建工作透明度、营造城市建设良好氛围的客观需要,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城市形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载体。做好建设系统宣传工作,有利于促进市委市政府了解情况、制定决策、指导工作,推动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有利于推进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建设系统的满意度;有利于增强我市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岗位责任感、工作自豪感、服务荣誉感,把心思凝结到城建工作上来,把力量聚集到解决难点问题上来,齐心协力推进重大项目会战攻坚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借助媒体力量,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成就,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着力构建各单位分工负责、各地相互联动、各媒体积极参与、领导统一、配合有序的建设系统大宣传格局。
二、建设系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建设系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联动优势,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正确导向,围绕工作重点,注重工作特色,使城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为推进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