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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开展对农节目服务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开展对农节目服务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文广新宣〔2009〕10号)


机关各处室,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对农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鼓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达到和完成省、市提出的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办好对农节目和加强对农宣传,现将杭州对农节目服务工程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配合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对农节目服务工程行动计划

  一、指导原则
  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目标规划(2008-2010)》开展杭州市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从而更好地发挥广播电视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结构的城乡合理配置,最大程度满足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省局要求,督促市本级和各区、县(市)播出机构办好面向“三农”、“涉农”的广播和电视专题栏目。
  (二)增强广播电视对农宣传服务的针对性、贴近性、有效性,提高对农宣传服务水平,并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对农宣传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具体措施及完成期限
  (一)建立全市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由市文广新局和市农办共同召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杭州文广集团、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参加的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的交流合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更好地为农民和基层群众提供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
  (二)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农节目视听评议,围绕导向性、贴近性、服务性以及创新力度,加强对对农节目的监督指导力度。
  (三)举办“杭州市新农村建设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大赛”活动,鼓励各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提高对农节目的内容质量和制作水平。
  (四)组织开展优秀对农节目交流研讨会,强化优秀对农节目、对农宣传经验的总结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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