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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岛内中小学义务教育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岛内中小学义务教育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
(厦府〔2009〕157号)


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

  你们《关于岛内中小学义务教育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厦教〔2009〕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岛内中小学义务教育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根据我市城市发展现状和教育需求趋势,适当调整18个岛内中小学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

  一、对已动工且资金落实的浦南小学、湖里实验小学、六中初中部、枋湖中学、寨上中学等5个项目,要加快推进建设步伐,2009年底前竣工或基本建成。

  二、对于片区内急需配套且资金落实的卢厝小学、乐安小学、瑞景中学、蔡塘学校、思明小学、祥店小学等6个项目,思明区、湖里区要加强工作协调,特别是要加大项目征地拆迁力度,加紧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早日动工建设,争取2010年秋季开学前建成。

  三、对于可暂缓实施的农科所片区配套学校、钟山小学、钟山中学、林边小学、县后小学、金尚中学、康桥中学高林校区等7个前期项目预留学校规划建设用地,待条件成熟时再适时启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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