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盘活困难企业资产。各级政府要鼓励优势企业并购重组关停的企业,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资产,安置失业人员。鼓励产业集群内优势企业利用充足的资金和订单,通过协议合作方式,联合其他企业组成联盟,合理分工,带动困难企业共同发展。用好用活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资金,加大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安排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实施关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支持企业重组改制和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推动国有资产加快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企业核心业务集中。
4.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抓住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机遇,积极承接国际高端制造业和服务外包转移,积极争取中央所属企业在我省投资布点,积极争取南方制造业向我省转移。推动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在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延伸、研发中心、营销网络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动中小企业围绕13个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与国外先进制造企业合资合作,对引进鼓励类大项目、世界500强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项目的给予奖励。
5.强化企业战咯管理。鼓励大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工业化要求,依据自身条件,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发展目标,切实搞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国有大企业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做强做大主业上。支持民营大企业参照固有大企业的做法,分离辅业,精干主业,集中精力培育核心竞争力。
6.健全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加快对全省现有产权交易机构的整合。搭建高效、便捷、规范的国有产权交易平台。尽快启动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基金市场和产权市场有效对接。
七、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
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兼并重组和产品换代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信用担保服务,优化金融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努力解决产业结构层次不高、总体素质较低、增长方式粗放、创新能力弱等问题,全面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1.实施“三项计划”,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扩充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采取财政贴息、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实施小企业培育计划、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特色产业集群提升计划。设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鼓励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向创业早期阶段的中小创业企业,促进企业尽早成长壮大。
2.加快产业集群发展。要按照“一体两翼”总体发展战略,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突出区域经济和企业的优势及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特色产业镇为重点,加强规划引导,着力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家电、纺织服装、化工医药、食品和农产品加工、建材六大产业中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明显、结构优化、体系完整、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活、用好各类信贷产品,力争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加快中小企业金融创新,拓宽抵押担保范围,盘活账面资产。推广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增强利率弹性,降低企业财务负担。鼓励银行尽快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部门或专营机构模式。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市、县(市、区)政府出资设立多种形式的还贷周转金,帮助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