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审核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9〕100号)
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障高校学生权益,维护高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现就做好200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资格预审工作
学校在上报数据前,应当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在校生数据库中的在校生名单审核毕(结)业生资格,确保每位毕(结)业生获得学历证书资格准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编制无误,证书内容填写规范,照片信息与毕(结)业生数据链接无误。
毕(结)业生个人信息与录取库信息有不一致的,学校应当分情况出具证明材料。更名、变更身份证号码的,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录取数据库个别字电脑打不出的、或者当年录取库中姓名、身份证号码书写有误或残缺的,由学校或当地省招办核实后出具证明;学籍异动的(如留跳级、休学、转学、延长学制、提前毕业、转学习形式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厅审批件、学校审批件)。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由学校存档。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集中审核工作
定于7月2-4日(8:30- 18:00)在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宾馆1楼会议室(杭州市文三路140号),开展09年秋季毕(结)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集中审核工作,请学校派专人上报数据光盘和相关材料。上报材料要求:
1. 学校盖章、相关负责人签字的毕(结)业生名册装订本一份。
2. 毕(结)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光盘一张(毕、结业生学历电子注册DBF数据库)。数据库必须按照“高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DBF格式数据库结构说明”(见附件)所示的格式上报。
3. 成教专升本毕(结)业生须提供清晰的专科证书复印件,并按照专升本毕(结)业生名单顺序装订成册。
4. 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数据直接在学信网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同时报送学校签字盖章的书面材料。
学历证书发放以及电子注册工作关系每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高校稳定大局,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提供必要条件,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做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