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
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9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努尔·白克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党委常委)
尔肯江·吐拉洪(自治区党委常委)
靳诺(自治区副主席)
成员:
刘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吐尔逊·伊不拉音(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弯海川(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李建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待定)(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朱登云(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井植朴(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云峰(自治区地震局局长)
王乐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洪佳师(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与规划办公室、技术指导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刘华同志负责协调三个办公室的工作。
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协调与规划办公室
主任:
吐尔逊·伊不拉音(兼)
副主任:
吾买尔·阿不都拉(兼)
张洪武(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从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抽调组成。
技术指导办公室
主任:李建新(兼)
成员: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建仁(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宋和平(自治区地震局副局长)
刘贵春(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张志良(自治区水利厅副巡视员)
监督检查办公室
主任:(自治区监察厅厅长)(兼)
成员:
宣国苗(自治区审计厅总审计师)
阿曼古力·依明江(自治区教育纪工委书记)
阿扎提·伊利雅斯(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