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减少行政审批动态管理机制,推行新设审批项目审核论证制度,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审批实施效果评估。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项目核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前置审查制度改革。清理企业年检(年审)项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推进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完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五)创新行政争议处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探索实行行政复议集中审理。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夯实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的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各区(市)县及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二)示范带动。确定青羊区政府、成华区政府、郫县政府、新津县政府为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大胆探索,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体制和机制创新,制定系统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创建任务,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考核。建立法治政府创建评议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创建考评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并逐年增加分值比重。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目标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