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资料的保密管理:考点必须设保密室。保密室要符合《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保密室24小时2人值班制。考点负责人即保密室负责人。其职责和工作规定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2008年考务手册》。保密室负责人全面负责试卷的安全保卫、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考务办主任和机要员共同参与试卷的接收、清点、保管、发放、核验、检查、登记、销毁等工作。保密室钥匙掌管人由保密室负责人指定,遴选条件和工作职责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2008年考务手册》。基地要设保密柜,2人全过程值班,保密柜钥匙不得由值班人员掌管。每天考试结束后的材料回收存放试卷保密室。考试材料及考生材评分册的发放、传递和回收由基地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并重点监管。交接双方均2人以上,交接签字手续齐备。全部考试结束24小时内对指定材料进行清点、登记、核对后无误后销毁,《实践技能考试材料销毁表》签字加盖公章报考区(销毁材料目录和销毁表另行下发)。
考站管理:严格按《方案》的规定执行,临床类别第一站由监考员执考,考官负责评卷。每一名考生的试卷由2名考官共同评阅,《评分册》必须由2名考官签名。第三站安排非医学专业人员负责计算机考试秩序的维护。
考试成绩管理: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执行。考试成绩一经确定任何人无权对评分做修改。否则一经查实,视为舞弊,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查询分数要有充分理由,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考点负责人同意签字指定有关人员在纪检部门和考区巡考监督下查询,查询范围仅限于各站成绩统计汇总。如有统计错误经考点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在纪检和考区巡考监督下核准,在公布的成绩单和数据录入环节纠正,《考生评分册》保留原始状态不得改动。不得向考生透漏各站分数及考官姓名、评分细节等。每天考试结束后由专人(至少2人)登记、核准分数,成绩由考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次日公布。每天至少2人负责《考生评分册》成绩录入。录入完成后《考生评分册》和考生答卷按要求登记封箱交考区保管1年(登记表另行下发)。
四、考风考纪的管理
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举报信息专人负责处理;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基地建立相同单位的考官与考生回避制度;有计算机考试的考站,严禁计算机与互联网进行联接;考官与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基地要定期抽查考官评分情况,对过高或过低的应加强监控;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行为。考区在实践技能考试期间向基地派驻巡考组,监督检查实践技能考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