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通过举办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资干部培训班、主动上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服务等办法,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行为,解决劳动用工方面的疑难问题,协助用人单位处理劳资纠纷,化解矛盾。

  3.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制度,对涉及到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提出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建议,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自纠,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保障行为。

  4.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用人单位联系卡制度,采取定人、定点的办法,向网格内用人单位发放服务联系卡,建立服务台帐,随时为单位提供劳动用工管理的咨询服务。

  四、实施步骤

  从2009年4月起至12月底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4月上旬-6月上旬)

  此阶段主要是,制定我市实施方案,报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提请市政府印发,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召开动员会议,对两网化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细则,确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并向省劳动保障厅上报网格划分示意图;制定两网化运行标准以及考核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协理员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行为规范、监督管理、信息报告、业务培训、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管理,严格规范,确保两网化管理模式的有效、有序、规范运行;完成全面推进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9年6月上旬-10月下旬)

  一是设立网格。以街道(乡镇)、社区(村)实际管辖区域或用人单位数量为依据划分网格,街道(镇)为一级网格,社区(村)为二级网格,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网格管理范围。二是落实人员。每个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聘任内部工作人员为兼职监察协理员;每个网格明确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负责,其中:每个一级网格配备2名兼职监察员和2名专门从事网格化管理的监察协理员,同时每个二级网格配备不少于1名监察协理员。三是依托泰州市劳动保障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开发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将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延伸到各个网格。四是制作网格化管理基本架构图,建立全市统一的、标准化的网格化管理电子信息档案、网格化管理分布示意图、整合充实用人单位管理数据库。

  (三)考评验收阶段(2009年10月下旬-12月底)

  按照两网化管理运行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各市(区)两网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两网化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完善两网化管理的措施和意见;向省劳动保障厅和人力资源部上报工作总结;迎接部、省对我市两网化工作的考核验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