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内容
(一)科学合理划分监察网格建立完善监察服务责任区域
1.各市(区)在现有模式基础上,结合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建设,以街道(乡镇)为中心设置一级网格,以社区(村)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分别承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内的基础管理工作。
2.各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原则,结合主办监察员制度的推行,建立劳动保障执法监管责任区域,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机制。
3.各地根据网格内经济发展实际和劳动保障工作任务,以若干个(1至4个)一级网格为一个监管区域,明确由有关行政管理和专职监察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协调指导责任区域内的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并以监察中队为骨干力量,有效预防和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二)充实人员队伍完善监察工作体系
1.各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整合内部工作力量,适当增配劳动保障专职监察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行政管理经验和行政执法资格的骨干人员,充实执法监察工作一线,每个一级网格至少明确一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
2.以监管区域或街道(乡镇)为单位设立监察中队,聘任原有的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为一级网格兼职监察员,聘任原有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为二级网格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各市(区)网格人员的配置,原则上按照每个一级网格配置2名兼职监察员,每个二级网格配置1--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协管员的具体配置数量,由各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网格内用人单位数量及职工人数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配置。
3.市区要在人员、经费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工作流程,规范运行标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两网化”管理运行质量和水平。
4.各市(区)为弥补现有专业监察力量不足,可参照市区做法,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招聘一批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人员,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组织理论考试、面试及计算机测试。所有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派遣到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工作。
(三)开发完善信息系统建立综合管理信息数据库
按照“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要求,建设适应网格化管理要求的信息采集系统和电子数据档案,将用人单位、区域网格、监察机构和业务管理数据平台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实时采集、及时更新、动态监控、定期分析、综合运用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的效能。市劳动保障局在各市(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及劳动保障综合数据库的基础上,全面整合优化现有劳动保障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市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综合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