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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发挥价格政策引导作用,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供良好价费环境

  (五)加强商品住房交易和建设项目价费管理。认真落实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政策和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制度。为促进住房消费,从即日起到 2010 年底,我市住房所有权登记费下调为每套 50 元,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下调为每平方米 4 元。加大建设项目收费管理力度,重点规范建设、规划、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收费和供电、供气、供热等建安价格。加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成本监审和租金审核、认证工作。

  (六)整顿车辆入籍、检验、停放收费。清理机动车安全检验、清障施救服务收费,规范驾驶员考试和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的价格指导。加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工作,对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性停车收费实行免费,其它实行政府定价和

  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居民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按物业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三、强化农村价格工作,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七)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严格贯彻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好城乡用电同价政策。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养殖业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加强农机监理、农副产品检验、检疫等涉农价费管理。规范农村婚育、农民建房、子女上学收费和乡镇医药价格行为。

  (八)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作用。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机制,加大对规模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和副食品加工、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安定民生,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九)加强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监测。加强对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信息导向机制。健全农副产品价格监测体系,在全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设价格监测点。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预警机制,防止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健全猪肉、食用油、成品粮等主要农副产品储备制度,稳定农产品价格。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四、实施积极的价格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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