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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局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城镇减排。以“治污、减排”为重点,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进行督促检查。(责任处室:城建处)

  (四)工程质量安全。开展隐患排查和以防范高处坠落、坍塌和起重机械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稽查整治。重点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专项稽查,强化施工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处室:建管处、城建处)

  (五)建筑市场秩序。重点检查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虚假招标和违法分包、转包治理情况;建设领域清欠情况以及进市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的市场行为。(责任处室:建管处、城建处)

  三、工作安排

  (一)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各业务处室重点检查2008年至2009年5月底前石家庄市辖区在建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涉及本方案检查的内容。主要内容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法定手续的履行情况,以及建设(开发)单位肢解发包、规避招标,施工单位转包、非法分包、挂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无资质和超越资质施工、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监理单位违规监理等行为。检查情况要按照检查登记表(附件1、2)的内容如实填写登记、整理汇总。

  (二)时间安排。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阶段(2009年5月)。局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实施阶段(2009年5月下旬至6月底)。5月下旬各市场主体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6月1-15日各业务处室牵头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对市区内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查处、纠正市场秩序和行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对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阶段(2009年7月至10月)。针对重点稽查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制定整改措施。以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将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推动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总结阶段(2009年11月)。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根据存在的问题而定),并对全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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