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9年本市高校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9〕27号)
各高等学校,市、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市血液中心,各有关区县血站: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
上海市献血条例》,落实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的号召,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51号)精神,从2009年起,本市各高校、市及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市血液中心、有关区县血站要积极探索无偿献血工作新机制,通过试点,推进高校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开展高校献血工作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无偿献血工作的管理,强化学校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导作用,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建立高校无偿献血志愿者数据库,加强大学生献血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要明确校内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形成合力工作机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市血液管理办公室要根据高校制定的血液采集项目计划,做好相关协调和落实工作。市血液中心和有关区县血站要在市、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大学生献血体检和采血技术保障等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地在校内开展血液采集工作。
二、积极探索,形成高校献血新模式
为体现大学生参与无偿献血的自愿性质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2009年,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率先探索学校无偿献血新模式,由原来的目标人数管理转向自报献血量管理,以期通过“服务人性化、组织规范化、操作程序化、管理信息化”的组织管理模式,建立一支长效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探索和学习兄弟院校经验,逐步形成本校无偿献血的工作特色,使高校大学生自愿无偿献血工作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市、区县血液管理办公室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新模式的探索工作,提供相关服务。市血液中心和有关区县血站要根据高校的需求,做好流动车进校服务、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