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环保局关于《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环保局)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制定我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改善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巩固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查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
1.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凡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调整不到位、县以上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取缔措施不落实、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的,一律挂牌督办。
2.督促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重点整治污水处理厂建成3年后处理负荷仍达不到设计能力的75%,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污泥达不到无害化处理处置要求、污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垃圾填埋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未经处理直排渗滤液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问题。
(二)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电力、涉砷行业专项检查
1.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企业,严厉打击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企业。
2.认真贯彻国家《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控制钢铁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摸清钢铁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基本情况,严肃查处钢铁企业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工艺,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炼铁工艺污染治理和烧结工艺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和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