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
(冀中医药〔2009〕31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荐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基地的通知》(冀中医药〔2009〕27号)要求,各市卫生局组织推荐了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省级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社区实践)基地候选单位,我局组织专家对各候选单位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决定确定以下12家单位为“河北省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社区实践)基地”:
石家庄市桥东区胜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承德市双桥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秦皇岛市海港区东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唐山市路北区东新村街道办事处中医医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廊坊市花园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保定市北市区西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沧州市运河区水月寺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衡水市桃城区河西办平安社区服务中心
邢台市桥东区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