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方案》的通知
(冀卫医〔2009〕75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提高各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卫生部启动了“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我厅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各单位按照培训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的通知(略)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河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方案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提高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根据卫生部《全国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方案》,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普及各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合理用药知识,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规定,改善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理用药权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工作任务
1、2009年至2010年,卫生部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62个城市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普及培训工作,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12000-15000名。国家级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我省第一、二阶段培训城市分别确定为石家庄市和唐山市。
2、省级培训主要为各市和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培训师资,并对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人员进行考核。我省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共培训卫生技术人员1500名。
3、市级培训要覆盖到辖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所有医疗机构。主要为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培训师资和技术骨干,组织开展辖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的集中普及培训,对培训人员和辖区医疗机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