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关于开展2009年通讯企业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查前调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关于开展2009年通讯
企业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查前调查工作的通知
(财驻鄂监〔2009〕61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湖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及其他通讯企业:

  根据2009年度财政监督工作计划,财政部将组织专员办就地对通讯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做好此项检查,我办研究决定,对在鄂通讯企业开展查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前调查的目的

  专员办对中央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旨在促进企业规范纳税行为,促进税务部门不断提高征管水平,维护国家税收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准确、足额缴入国库,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机制。为增强专员办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决定开展查前调查工作。

  二、查前调查的范围及内容

  主要调查通讯企业2008年度至2009年5月(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国家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税收缴纳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问题。如是否将通信收入长期挂在“应付账款”、“营业款结算”等科目,不按规定及时结转通信业务收入;收取的通信建设基金、代收频率占用费等价外费用有否按规定全额计缴营业税;提供电信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专用和通用电信物品(如电报纸、电话号码薄等)、选号费、过户费等业务的收入有否按规定全额计缴营业税;是否将业务收入直接冲减业务成本或费用;收到的电话费滞纳金是否按规定并入计缴营业税等;

  (二)是否存在未作纳税调整导致少缴税款问题。如电信工程企业施工工程收入是否未分期确认收入,滞后申报应税收入;收回已核销用户欠费,是否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其它应计入应税所得额的收入如收到保险公司理赔款、拍卖吉祥号码款、企业奖励经费等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等;

  (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问题。如个人所得税是否完全按规定全员全额代扣代缴;应申报增值税的误申报缴纳了营业税等;

  (四)调查了解税收政策对新业务是否存在未予以明确和规范的情况。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通过此次查前调查,我办将具体确定2009年通讯企业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名单。各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除做好本级的自查自纠外,还要布置各下属单位对照查前调查内容认真作好自查自纠,并指定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具体加强与我办的协调沟通,切实配合我办做好此次查前调查工作。

  (二)请各相关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在2009年6月19日之前将企业自查分析材料(包括组织结构、财务核算体系、税收征收机关、2008年比2007年收入、税收增减变动分析、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及相关表格(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报送我办一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14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7818952)

  (三)对不按要求认真开展查前调查、不按要求报送材料及表格、弄虚作假、逾期不报送的企业,我办除将其纳入重点检查名单外,将视情况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 2008年度纳税情况统计表

  2.欠税情况统计表

  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及职工薪酬情况表

  二○○九年六月六日

  附件一:
  2008年度纳税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公章): 单位:万元
项    目小计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其他税种备注
合计本期应缴数            
本期已缴数            
期末欠缴数            
其中:本级 本期应缴数            
本期已缴数            
期末欠缴数            
   下属单位: 本期应缴数            
本期已缴数            
期末欠缴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已缴数            
期末欠缴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已缴数            
期末欠缴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已缴数            
期末欠缴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已缴数            
期末欠缴数            
 本期应缴数            
本期已缴数            
期末欠缴数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