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应对及救灾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9〕4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我省宿州、亳州、淮北、六安等十多个市部分地区发生强对流天气,引发强降雨、雷电、大风、冰雹等严重灾害。为认真做好强对流天气应对及救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强对流天气应对及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近期,强对流天气频发,破坏力强,我省又已进入主汛期,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加防范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气象、民政、水利、电力、通信、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省有关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灾县、乡村,及时核查灾情,受灾地区各级政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对房屋倒塌的受灾群众,要妥善安排好临时住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逐级建立救灾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确保救灾工作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迅速做好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这次强对流天气造成部分群众受伤,有的伤势较重。受灾市、县要组织医疗力量,安排得力医护人员,及时救治受伤群众,确保不发生新的人员死亡。省卫生厅要适时派出医疗专家组,深入灾区,指导重伤病员的治疗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
三、积极抢修电力及通信设施。近期强对流天气引发的风雹及雷电灾害,使电力和通信设施严重受损。省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派出专业抢修人员,运送抢修物资设备,深入灾区,及时修复,确保电力、通信尽快恢复正常。特别是要切实做好高考场所用电保障工作。
四、及时做好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灾区要及时抢收小麦等在田农作物,尽量减少农业损失,同时,抓紧补种蔬菜等农作物。要避免场房倒塌造成畜禽死亡,并注意动物疫病防控。水产养殖要注意回避强对流天气。省农委及受灾地区要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五、有效防止地质等次生灾害。国土部门要及时派出工作组,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确保万无一失。建设部门要组织人员帮助受灾群众及时修复受损房屋,对倒塌的房屋要指导群众按有关标准重建,提高房屋抗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