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宿迁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80号 2009年5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宿迁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五月)
为切实做好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宿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编制了我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形成的区域条件及上年度防灾工作概况
宿迁地处黄淮平原,地形大部分为平原,局部有岗地、河漫滩、坡地等,辖区内水系比较发育,境内有骆马湖、洪泽湖两大湖泊及大运河、古黄河和新沂河等主要河流。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09年夏季总降水量为480~630mm,接近常年或稍偏多,并可能呈北多南少的分布趋势,出现短时间内涝的可能性很大;雨季总雨量220~280 mm,比常年(220mm左右)偏多;雨季开始期出现在6月底到7月上旬初,结束期出现在7月中旬后期到7月下旬前期;可能有1-2个左右台风或台风影响本地。目前,我市矿产资源开发以黄砂、砖瓦粘土为主,暂时没有其他大规模的采矿生产活动。
根据宿迁市地质地形条件、各类经济活动、气象水文等状况以及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全市发生严重的大规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机率不大,但不排除因汛期连续降雨,在采矿点发生崩塌危害群众的情况及在个别丘陵岗地发生崩塌的可能,因此,应从出现特大洪水年着眼,做好每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08年汛期我市范围内雨水比较正常,全市上下对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对全市范围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建立健全灾害点每日巡查制度、隐患点灾情简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由于工作到位,防灾措施得力,整个汛期,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