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重大事故倒查追究制度,推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网络指挥平台。(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
22认真贯彻落实
防震减灾法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年度防治方案编制和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强化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23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物价局)
24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提高全市公共卫生整体水平,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组织开展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发布健康消费预警。加强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经贸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5严格土地管理,建立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监控系统。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健全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和勘查开发督查制度。(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26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改进监管网络系统,实施基金流转全程实时监控。建设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为劳动保障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27综合整治十一届全运会比赛场馆周边环境,强化户外广告管理,落实户外广告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实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治理城管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政法局)
五、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和研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8制订年度政府常务会和政府部门办公会法制讲座计划,每年组织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4次。举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法制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有关部门)
29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究,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对策、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法制保障工作和我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建设等课题研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