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


  要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政策宣传的规范性与准确性,以及开展促销活动情况;(2)履行承诺和提供销售、服务等情况;(3)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销售信息录入情况;(4)发票使用情况等。

  三、开展促销活动

  各区县商务局要积极组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协调区县财政局、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联合下乡,联合销售网点开展现卖现补活动,在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并兑付补贴资金。组织销售网点开展“大篷车”下乡、“科技下乡”、“赶大集”等多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下乡产品的巡回展卖,把家电下乡产品送到农民家门口,方便农民购买。

  四、落实补贴新办法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方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财政局要加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及时将市财政安排下达的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设立的“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补贴专户如发生实际补贴资金超市预算部分,由各区县财政局先行垫付。各区县财政局要做好对本区县乡镇财政所补贴专户资金预拨、清算和审核等管理工作。做好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改革的调研、兑付审核调整的准备工作。

  乡镇财政所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及时向区县财政局报帐。

  五、强化市场监管

  各区县商务局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农民及企业的举报和投诉,接到对销售网点的举报投诉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查清事实并予以处理。要建立公示公告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应当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

  各区县工商分局和质监局要依法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家电下乡产品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投诉站的覆盖面,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加大对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防止假冒商标家电商品流入农村市场,维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严查生产企业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