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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知


  二是严格检疫,防止疫情传入。疫木运输是松材线虫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严禁未经检疫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包括电缆盘、包装箱等)。各地木材检查站要加强对松科植物、松木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发现非法调运疫木的要依法扣留,并采取隔离措施,就地进行除害处理。各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要对调入的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进行复检,特别要加大对来自疫区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力度,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同时要加强对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检疫检查,防止松材线虫病传入。铁路、交通、民航、邮政等部门在承运松科植物、松木及其制品时,要严格执行森林植物运输检疫制度,对没有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不予承运。森林植物检疫人员在车站、码头、机场、货场、市场、木材加工厂、建筑工地等场所执行检疫任务时,有关方面要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是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为了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传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完善松材线虫病预防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防控应急预案,切实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疫情。秦岭、巴山、关山、桥山、黄龙山等重点林区,华山、太白山、骊山、黄帝陵等重要风景名胜区以及各自然保护区,是我省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必须制定详细的预防方案和除治预案,切实做好疫情监测预防工作。各地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应急救灾能力。要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和疫木安全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知识,提高各方面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技能。

  三、切实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和除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预防和除治工作机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并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普查、监测和检疫工作,认真搞好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加大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交通、铁路、民航、邮政、工商、电力、电信、广电、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病预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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