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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规定》的通知
附件五:
湖南省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公示表
申请单位:
序号
药品通用名称
剂型
规格
计价单位
公示价格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注:1、本表中公示的药品为市场调节价药品,其价格行为由企业自行负责。
2、本公示有效期为两年,逾期须重新公示。
公示办理单位印章:
办理时间: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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