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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防指办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省防指办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电〔2009〕90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现将省防指办《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传真电报〔2009〕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厅《关于做好2009年交通“三防”工作的通知》(浙交〔2009〕63号)、《关于做好近期持续性降雨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本地本单位实际,做好本次强降雨大风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由于本次降雨强度大、范围广,可能会对交通运输生产、公路安全畅通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造成较大影响,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关注当地气象信息、天气趋势和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水路气象预警信息,加强预防预警和信息发布,适时启动预案,防范持续强降雨可能造成的灾害,重点做好公路水路巡(航)查、保畅通、工程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应急避险等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安排和信息统计,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及时报厅“三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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