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天津恒隆项目35KV电力工程掘动城市道路项目建设的通知
(建施[2009]379号)
市海河办:
你办所报《关于恒隆项目35KV电力工程申请破路计划的函》(市海综字[2009]7号)收悉。按照市政府对我市掘动城市道路建设配套项目的指示精神,根据你办上报掘动道路建设方案,经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准予破路施工。
请你办接通知后,以市规划局确定的管线位置为准,与相关道路及管线单位接洽,做好管线施工的安排,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抓好落实。对个别管线位置的调整,我委不再另行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