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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失效]

  二、加强口岸防控。口岸、海关、边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民航、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和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来自疫区入境人员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排查和病例处置,加强对来自疫区交通运输工具的检疫查验和消毒处理,暂停从境外疫区进口活猪及其产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防境外疫情传入我省;同时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将检疫情况通报卫生部门,以便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做好流行病学跟踪调查和病人的隔离收治工作。
  三、加强旅行卫生安全管理。省旅游部门要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要求,及时发布旅行卫生安全提示,加强对全省导游及相关从业人员有关防范人感染猪流感知识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来琼及外出旅游人员的健康知识教育;对来自境外的游客进行动态监控;必要时劝阻或限制本地人员到疫区旅游和停止疫区的组团和接团;省商务部门要协助指导外派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四、加强疫病检测和防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建立疫情直报制度,切实做到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和标本检测准备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实验室开展检测相关研究工作;强化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强化疫病防控和治疗措施;做好应急值守,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我省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和公布,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做到快速应对,有效防控。
  五、加强生猪防疫。省农业和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猪流感疫情监测,在有生猪及其产品进口地区和生猪养殖密集区,选取养猪场、定点屠宰场和活畜交易市场等场所集中开展猪流感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分析猪流感演化规律及趋势,做好应对疫情的技术准备;加强活猪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加大产地检疫和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严防病害猪肉上市;加强生猪防疫管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六、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省财政、发展改革、药监和工信等部门要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防疫用品、有效抗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械等物资的储备,以应急需。卫生部门要尽快拟定急需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报送相关部门,提早落实充分的卫生应急储备。
  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近期要尽快在全省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健康的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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