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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9〕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六安实际,特制定《六安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六安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六安实际,特制定六安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严防污染反弹为重点,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巩固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持续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
  1、对2007年和2008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加强对县及乡镇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监管。凡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尚未取缔的排污口以及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不规范、保护区或周边化工企业没有防止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污染环境有效措施的,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挂牌督办。市级相关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强对淠河总干渠取水口的保护,进一步加大整改监管力度,杜绝在取水口范围内洗涤等污染水体的一切活动。
  2、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管网铺设进度,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同时,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监管,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对不能保证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泥外排或弃置造成环境污染的;对排入市政管网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工业企业要进行集中整治。
  3、加大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力度,全面整治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雨污分流、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渗滤液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重点整治垃圾填埋场中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已经投入运行但未通过“三同时”验收的;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加快督促舒城县垃圾填埋场完成整改任务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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