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全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证书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
为做好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证书申请工作,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全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证书申请工作的通知》(浙建管〔2009〕16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核验相关资料原件,加盖“经核实,与原件无误”章。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申请资料的文本资料、汇总表和电子文档汇总后于6月15日前报市建筑工程检测行业协会。
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对申请资料初审后于6月25日前将汇总资料报市建委行政审批处(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