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管局关于做好高(中)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局属相关单位:
今年是我省实施新课改后高考第一年,为了给考生提供一个和谐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实现 “平安高考”目标,现就如何做好高(中)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辖区行政执法大队:要把查处噪声污染作为环境保障的重点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教育、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大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有关娱乐场所噪声污染的巡查、监控力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考点周边交通秩序的疏导,劝阻查处考点周边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各大队要在每个考点安排人员进行徒步巡查和定点职守,取缔考场周边占道经营、无证摊点,确保考点周边安宁有序。
二、公用监管中心:要加强对公交车报站声的监管,控制好公交车途经考点附近区域的电子报站器,避免影响考生考试。
三、辖区环卫部门:要做好对考点周边环境的保洁工作,安排好考点周边环卫车辆错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