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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正式上网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9〕108号)
临沂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正式上网电价的报告》(临价格字[2009]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的规定,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2.4万千瓦机组,试行期满后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594元执行,接网费用每千瓦时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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