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合建质安[2009]17号)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09]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建设行业职工自救、互救能力,是确保我市“大建设”顺利推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好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班组” 宣传教育活动。全行业要针对建设工程、城市运营等特点,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广泛宣传应急管理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为建设平安合肥、和谐合肥,为合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我委专门编印了《合肥市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传手册,免费向全行业发放,请各单位、各部门前来领取,并组织发放和学习宣传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