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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工作情况的报告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鲁价费发〔2009〕8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2008年国家八部委清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028号)的要求,省物价局组织市、县(市、区)物价部门对山东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了认真整顿和规范。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理顺管理权限,严格定价程序,规范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领导重视,思想统一,整顿规范工作展开迅速

  2008年,国家部署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整顿工作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整顿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一系列文件,吃透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在深入分析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按照要求,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建设厅、旅游局等八部门成立了山东省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工作小组,按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自的责任目标。制定《山东省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施方案》,提出了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及要求,确保我省门票价格整顿规范工作的有效开展。《方案》已按要求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二、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整顿规范工作成效显著

  (一)明确管理范围。按照国家“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要求,对争议较多的“依托国家自然资源”的情况,在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后,我们进行了细化统一。针对近年来我省新开发景点大多依托山岭而建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所依托山岭是否属于国家自然资源一律以国土部门颁发的《地籍证》为准,明确了游览参观点实行政府定价的管理范围,做到了该管的坚决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开,杜绝了以往因定价范围不清而引起的矛盾和问题。

  (二)理顺管理权限。在这次清理活动中,除泰山和曲阜“三孔”票价继续由省物价局管理外,要求其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以上游览参观点及辖区内重要游览参观点一律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不得下放。已经下放的,要收回管理权限。目前为止,我省已经按照要求全面理顺了价格管理权限。如我省的蓬莱阁景区,是知名度较高、游览人数较多的一处4A级景区,此前其门票价格一直由所在辖区的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管理,通过这次整顿,其门票价格管理权限已收回至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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