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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国税局关于用好增值税转型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工业调整振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员、多部门参与。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全省工业调整振兴大会和加快工业调整振兴意见精神,建立健全推进工业调整振兴的工作机制,以落实国家各项政策为手段,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里一系列规划意见为主要任务,以技术改造为突破口,推动工业调整振兴工作深入开展。省经贸、国税部门将定期通报各地企业购置设备抵扣增值税的情况,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强化服务,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增值税转型等各项政策,为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全省工业平稳较快发展。

  附:16市1-4月份增值税抵扣额统计表

16市1-4月份增值税抵扣额统计表

 

 

单位:元

分市

4月份抵扣企业户数

本年累计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合计

9542

2794373208

济南市

1443

316653221

淄博市

798

293729702

枣庄市

28

33292010

东营市

411

233702041

烟台市

1135

334332921

潍坊市

1638

347830470

济宁市

731

217216863

泰安市

482

107745811

威海市

671

89065068

日照市

317

72646558

莱芜市

215

184585396

临沂市

337

129696276

德州市

329

78136677

聊城市

383

127982052

滨州市

352

131036639

菏泽市

272

9672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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