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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下发加大对杭产家电补贴力度的意见的通知

  企业将各直销点通过产品销售获取的消费券和销售情况,每周一次上报市经委。每季度一次向市经委、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补贴申请并出具相关凭证。
  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经审核后,按消费券面值分别给予生产企业5%或13%的补贴。审核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具体由市经委、市财政局负责。

  附件2
  杭产家电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  编

 

企业负责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是否履行承诺条款

是 □  否□

企业类型

 

产品类型

 

市场定位

□ 内销    □ 外销   □ 内外销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申请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价格:

   

申请产品简介(50字以内):

   

产品销售区域:

 

                            (盖章有效)

 

市经委审核意见:

   

(盖 章)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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