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重点(创新)工作定点联系包片制度的通知
(渝安监〔2009〕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是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重庆的决定》(渝委法〔2009〕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9〕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9〕31号)要求,为确保平安重庆、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以及“双基”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建立市安监局局级领导、各处室重点(创新)工作定点联系包片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平安重庆、 “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提升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增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掌控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保障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掌握信息,加快整体推进。市安监局局级领导,各处室要经常深入定点联系区县,熟悉和掌握所联系区县的工作动态、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和存在问题;加大指导力度,加快整体推进,全力以赴抓好示范先行引路,及时反馈所联系区县的工作动态和经验作法;传达贯彻平安重庆、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和“双基”工作的任务要求;及时掌握联系区县的重大共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建议。
(二)结合业务特点,加强指导协调。重点围绕各区县在重点(创新)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执行企业安全标准不落实、生产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指导和协调,帮助区县安监局完善安全监管思路,落实工作措施,解决有关问题。
(三)积极开拓创新,确保推进效果。要引导联系区县的安监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