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辽阳市2009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完成国家、省今年下达给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实际困难,平抑房价,逐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采取政府组织实施和市场化运作,统一购买和分散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配套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坚持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材料采购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建设目标
(一)廉租住房建设
1.建设目标。2009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廉租住房任务指标1969套,同时,国家发改委要求我市中心城区新建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为此,全市廉租住房建设指标任务分配如下:
(1)市中心城区(白塔、文圣、太子河区)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采取回购新建和配建的方式解决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其中:在繁荣路146号的繁荣家园回购续建630套、2.2万平方米;在胜利路的裕隆小区回购新建1330套、4.9万平方米;在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四队原场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中,配建100套、400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
(2)其他县(市)区廉租住房建设指标共计769套。其中,河东新城200套、1.0万平方米;弓长岭区169套、7760平方米;宏伟区100套、5000平方米;辽阳县150套、7500平方米;灯塔市150套、7500平方米。
2.户型构成和价格。廉租住房面积每套以30至35平方米户型为主,配少量40至50平方米户型。集中购买裕隆小区新建廉租房的价格为2300元/平方米;回购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四队配建廉租房的价格为1500元/平方米;回购繁荣家园续建的廉租房价格为19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