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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重点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威胁对象。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可能发生在鲁中南的济南、淄博、泰安、莱芜、临沂、枣庄、济宁、潍坊市西南部及鲁东的烟台、威海、青岛、日照等地的中低山丘陵地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坡下人员、建筑、桥梁、道路,交通安全、水利设施和景区游人安全。
  由不合理开采地下水等造成地下水位变动而引发岩溶塌陷主要可能发生在莱芜、泰安、临沂、枣庄等隐伏岩溶水水源地影响范围内,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力度会不断增大,如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势必会造成岩溶塌陷频发。由采矿活动引发的采空塌陷主要在济宁、枣庄、淄博、泰安、烟台、莱芜、临沂、潍坊、威海、菏泽等市各矿区的采空区内发生。第四系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分布在鲁西南菏泽的沿黄和黄河故道地区等地。除第四系地裂缝外,其他地裂缝多伴生地面塌陷而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对其上部建筑包括民房、水利设施、人员及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在德州、济宁、东营、滨州、聊城、菏泽市等地深层地下水开采漏斗区,地面沉降隐患仍将继续存在。会给城市建筑、道路、桥梁、城市供排水系统及防洪等构成较大威胁。
  因地下淡水资源的过量开采,导致地下水位过度下降,引起反向补给淡水区造成的海(咸)水入侵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东部的河流入海口、莱州湾南岸和广饶县境内,海(咸)水入侵不仅严重制约着当地的工农业生产,同时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地方病发病率增高等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潜在的经济损失较大。
  (三)地质灾害高发时间。根据近几年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山东省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6月至9月底。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防治重点。今年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主要是根据近几年来开展的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以及地质灾害巡查、检查等资料确定的,共97处:
  1.济南市历下区燕翅山不稳定斜坡;
  2.济南市历城区西营镇阁老村山体崩塌、滑坡;
  3.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卧虎山水库西南及西北部山体滑坡;
  4.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锦绣川办事处廒而村山体滑坡;
  5.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梨枣峪山体滑坡;
  6.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大娄峪村不稳定斜坡;
  7.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拔山村山体崩塌;
  8.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北路东侧崩塌;
  9.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太清宫景区、北九水景区等旅游沿线崩塌、滑坡;
  10.胶南市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山子西崩塌;
  11.胶南市灵山岛东部的毛家沟村滑坡、泥石流;
  12.平度市大泽山镇所里头滑坡、泥石流;
  13.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铁矿采空塌陷(金顺达集团顺景化工厂塌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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