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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09]6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山东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切实做好我省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在实施《山东省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基础上编制本方案。
  一、上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2008年全省平均降水量710.8毫米,较上年减少70.1毫米,其中青岛降水量较上年减少172.9毫米,变化最大;全省降水较常年偏多29.6毫米,属平偏丰年,年降水的83%集中在5至9月。临沂2008年均降水量高达1030.2毫米,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2008年山东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25起,其中地面塌陷11起(岩溶塌陷4起、采空塌陷7起)、崩塌3起、滑坡3起、地裂缝8起,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97.3万元。
  6-9月主汛期发生地质灾害21起,占全年总数的84%。
  从地域分布上看,矿山采空塌陷发生在鲁中南的淄博、临沂,鲁东的烟台以及鲁北的临邑县;岩溶塌陷发生在隐伏灰岩分布的莱芜市莱城区、临沂市兰山区以及蒙阴县等地;崩塌主要发生在蒙阴县和沂源县两地;滑坡主要发生在济南市历城区、沂南县、沂源县等地;地裂缝主要出现在平阴县,泰安市泰山区,临沂市河东区、平邑县,淄博市周村区、博山区和临邑县等地。依据掌握的资料,地面沉降在德州、滨州、东营等地有发生,海(咸)水入侵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的烟台、潍坊、青岛、威海、日照、东营等地。
  二、2009年全省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分布,各种地质灾害基础调查、检查和巡查资料,以及以往发生地质灾害的历史记录,结合2009年气象趋势预测,全省2009年降水量接近常年或偏少,我省仍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
  (一)我省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鲁中南和鲁东中低山丘陵地区发生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可能性大,接近常年。各隐伏灰岩区岩溶水水源地范围内,岩溶塌陷隐患仍然存在。矿业区采空塌陷隐患也将存在,范围受采掘活动控制。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还有可能表现为地裂缝。第四系地面塌陷、地裂缝受天气情况影响也有发生的可能。鲁西北、鲁西南地区的地面沉降和沿海地区的海(咸)水入侵等缓变性地质灾害隐患仍将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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