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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德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七日

德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按照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系统、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用两年时间集中整治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到餐饮消费的全过程食品监管链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全食品质量监管网络,形成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建立和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整顿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整顿,使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瓜果、蔬菜、食用菌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1个百分点;“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生产者和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高。1.继续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实现瓜果、蔬菜、食用菌生产的标准化、产品的优质化。2.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药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3.加强对农产品药残的检测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例行检测制度,定期对全市瓜果、蔬菜、食用菌等重点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4.加大“三品”标识管理。开展针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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