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提高安监干部的履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监人员思想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安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的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推进市、县(市)区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按照省有关要求,年内在市安监系统要组建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县(市)区组建完成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努力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执法体系建设目标。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安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解决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活动安排
昆明市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5月10日前)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在5月10日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09年5月11日-11月30日)
要按照活动方案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安监局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底前)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提高。
活动各个阶段市、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成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四、活动要求
1.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昆明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安委会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安监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工作职责主要是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通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活动有序、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