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实施安全生产政策引领。结合实际,调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制度,运用经济手段,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源头管理,认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的衔接、承接和办理工作,抓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促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退出高危行业,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3.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进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真正树立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改变监管执法方式,实现由事后查处为主的单一环节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的封闭环节转变。
4.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厉打击谎报、瞒报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应急预案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业衔接不紧密、针对性不强、反应迟缓、演练不够等问题,实现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和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相配套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宣传、演练等工作。
2.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依托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化学事故和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省级在我市确定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建设,抓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安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设施装备的建设与资源整合,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配合协作,尽快形成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3.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加强预案的演练,在应急管理演练和处置实践中不断提高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七)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