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及装备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力量,加强对基层安监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探索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3.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着重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1.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的不同,制定有效的运转制度、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积极履行物质保障、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责任;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从业人员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建立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广泛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达到本工种安全技术要求,熟练掌握安全技术,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2.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把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和重点任务来抓,在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台帐,实现管理标准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3.扎实推进企业安全评估和分类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加大动态监管力度,规范升降级机制;将评估等级与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经济政策挂钩,积极开展分类安全监管工作。
4.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措施。一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意识。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依法强制淘汰一批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设备、工艺和技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装备水平,提高企业生产自动化、安全可控化、管理科学化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组织专家参与安全生产调研、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活动,为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作用,提升中介组织的服务质量;三是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加大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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